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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海安招聘网 时间:2022-08-23 作者:www.hazpw.org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招商人员、工程审计人员、政府购买人员39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岗位及人数


岗位1:办公辅助人员27人

岗位2:特殊技术(科技人才)人员1人

岗位3:专业招商人员10人

岗位4:工程审计人员1人

三、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岗位1、2、3:专业不限
岗位4:建筑工程类
5、岗位要求: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热衷于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
6、其他要求:两年内从高新区及街道各岗位辞职(退)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发布简章
通过海安高新区及街道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江苏省海安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填写,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指定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并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2日-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海安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局1号楼315室(海安市花园大道66号)
联系方式:0513-88162906
3、报名资料:
①《江苏省海安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
④报名费100元(一经确认不予退还)
所需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交。报考人员所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综合测试
采取笔试、面试和适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时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进行相应调整。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作文等。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参加面试。
3、适岗评价:中共党员加1分。
成绩计算:综合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适岗评价得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体检费用按实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选按1:1的比例进行政审考察。重点考察报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五、劳动关系及薪酬待遇


1、政府购买人员: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人员与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工作协议,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正式录用后,缴纳五险一金。
2、专业招商人员: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人员与海晟产业招商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工作协议,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正式录用后,缴纳五险一金。
3、工程审计人员: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人员与江苏海穗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工作协议,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正式录用后,缴纳五险一金。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海安高新区纪工委:0513-88162927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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