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吸纳应届及离校2年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照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
三、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从申报时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从2021年8月起,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与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合并计算。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3.《海安市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4.《海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5.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还需提供企业上月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海安市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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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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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程序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携带材料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平台管理科(人力资源市场一楼1号窗口)进行小微企业认定;
2.补贴申请:单位登录“江苏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3.核发: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按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88921559
在线办理网址: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来源:海安用工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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