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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就业网:外地员工轻信海安某公司的承诺,错过工伤认定时效,导致...

来源:海安招聘网 时间:2020-08-25 作者:海安招聘网 浏览量:
海安就业网讯:浙江来通的姚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去年他在海安一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因为机械操作原因,导致左手有伤残。原本公司答应他由公司上报工伤认定,再进行工伤定残。但现在过了一年多,公司也一直没有办下来。


  姚先生说,2019年5月9日,他在工作时,由于机械操作原因,导致左手两根手指完全截肢,还有两根手指不能弯曲,手心上的肉也大面积捣碎。当时,他在医院住了2个月,医疗费用是公司出的。后来,他还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期间也曾多次催促公司办理工伤认定,但直到6月份他从公司离职到现在,也没有消息。

  那么究竟公司有没有给他上报工伤认定呢?记者联系了海安工伤认定处,通过姚先生的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并没有查到相关工伤认定申请。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无论有没有买工伤保险,职工一旦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马媛媛进一步介绍,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24小时之内,向有关单位先进行备案,否则就需要写情况说明。在30天之内(自然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也可以直接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申请和个人所需要的材料是一样的,如果超过规定时限,相关部门就不再受理申请。

  根据规定,姚先生的工伤认定申请无论是企业和个人都已经过了有效时限。得知这一情况后,姚先生去公司找到老板协商。但现在又一个月过去了,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没有谈拢。同时,姚先生说,已经联系好医院,想要做司法伤残鉴定,需要公司盖章、签字,但公司也一直拖着。

  记者联系到该公司的法律顾问朱律师,他表示作为公司在姚先生受伤后就一直对他进行积极治疗,在出院后也安排了相应的工作岗位给他。公司给员工也是买了工伤保险的,但此前由于协调以及办理人员对相关条例的不熟悉,错过了姚先生工伤认定的时间。公司也没有推卸责任,目前正在和姚先生积极商谈赔偿事宜,但双方就金额问题没有达成一致,但差距不是很大。当然,姚先生想要走司法程序,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公司配合的公司也会配合。

  面对这种情况,姚先生说,如果双方一直谈不拢,就决定走司法仲裁的途径,让公司按照国家对于用工伤残的标准进行赔偿。

  需要提醒广大劳动者的是,发生工伤事故后,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申请。不要轻易相信公司的口头承诺,单位不申请的,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协调不下来,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江海明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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