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所有人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身份证明是指1、单位的身份证明,是指该单位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2、个人的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南通地区以外的车主还需要提供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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