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海安招聘网--专业的海安人才网络招聘平台!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本地新闻

海安就业网:惠民信息!海安这些人可以多领钱了!

来源:海安招聘网 时间:2020-07-11 作者:海安招聘网 浏览量:

海安就业网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通政规〔2013〕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6〕6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救助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经2020年7月6日十五届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全市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统一提高至710元/人·月。


二、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一)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1040元/人·月,海门市、启东市1010元/人·月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880元/人·月。


(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2025元/人·月,海门市、启东市1945元/人·月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1795元/人·月。


三、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集中供养标准为265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为1855元/人·月。


四、相关要求


新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和资金拨付工作,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

▍本文由海安招聘网 整理发布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海安招聘网 南通千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2021005546号-4

地址:江苏海安江海西路27号 EMAIL:345197132@qq.com

Powered by Nthazp.com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