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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应!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处罚吗?

来源:海安招聘网 时间:2020-06-01 作者:海安招聘网 浏览量:

海安招聘网讯:6月1日起或7月1日起

南通是否开始处罚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未佩戴安全头盔?


针对不少市民的疑问

昨天(30日)

南通交警通过官方微信作出回应

↓↓↓


自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会同新闻媒体和相关企业广泛开展宣传示范活动,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安全意识明显提升。5月15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范,尤其是强制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引起了群众的热议。


南通交警表示,根据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部署,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


而我省已经出台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也就是说,等到7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后,南通市人民政府将会对外发布本市实施此条款的具体时间和区域。


一旦确立了具体实施时间和区域,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尽早购买、尽早佩戴。


交警部门同时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骑行电动车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摒弃违反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附:警方回应

↓↓↓

骑乘电动车

到底要不要佩戴安全头盔?

什么时候实施?

01

问:6月1日起或者7月1日起,南通是否开始处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答:根据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部署,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

而我省已经出台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也就是说,等到7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后,南通市人民政府将会对外发布本市实施此条款的具体时间和区域。一旦确立了具体实施时间和区域,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尽早购买、尽早佩戴。

02
问:驾驶电动自行车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佩戴头盔是给我们的出行安全增添一层保障,而引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还是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直行、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提醒,驾驶电动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南通交警、南通发布

▍本文由海安招聘网 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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